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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大洋-KY  公司提供
序號  1發言日期  107/11/30發言時間  17:30:22
發言人  張進國發言人職稱  副總裁發言人電話  (02)2707-8833 #156
主旨
 公告本公司107年10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中高流動資產、
短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等財務資訊
符合條款  第 51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07/11/30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07/11/30
2.發生緣由: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二字第10600169362號函辦理,公告本公司自
  結合併財務報表中高流動資產、短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等財務資訊。
3.財務資訊年度月份:107/10
4.現金及約當現金(單位:仟元):3,762,524
5.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-流動(單位:仟元):72,862
6.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-流動(單位:仟元):0
7.非流動資產中屬上市櫃有價證券者(含未實現評價金額)
  (單位:仟元):43,484
8.短期借款(單位仟元):1,748,981
9.應付短期票券(單位仟元):0
10.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(單位:仟元):837,021
11.其他會計項目及金額(單位:仟元):
(1)對泉州豐盛集團應收款餘額新台幣720,139仟元(人民幣162,000仟元)
12.因應措施:
(1)與泉州豐盛集團之應收款人民幣3.24億元,豐盛集團已於106年4月28日前,
   依合約規定償還投資款總額10%,即人民幣3,240萬元,及106年11月13日前
   償還投資款總額40%,即人民幣1.296億元,目前尚餘投資款總額50%,即人
   民幣1.62億元。
(2)豐盛集團於106年12月1日對泉州大洋提出延期付款協議,原預計107年6月30日
   前即可償還對泉州大洋之積欠款項,惟因該項目辦理土地證手續延遲,因此泉
   州豐盛集團承諾預計107年8月31日前即可償還對泉州大洋之積欠款項。
(3)後因泉州豐盛集團開發資金尚未到位,且預售證尚未辦理完成,導致對本公司
   承諾還款時程拖延已久,本公司經評估考量,因泉州房產持續多頭走勢,鑒於
   豐盛集團承諾還款時程一延再延,經與豐盛集團友好協商,豐盛集團承諾本公
   司有權參與刺桐路項目開發承建單位的尋找、篩選工作,並有權最後決定該項
   目後續承接的開發商,所得之款項優先匯入本公司指定帳戶,用以償還積欠本
   公司之本金與違約金。
(4)依本公司規劃預計在108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後續確認接盤之開發商,並取回
   豐盛集團積欠本公司之欠款本金與違約金,依原簽訂還款合約,應自105年8月
   1日起按逾期歸還投資款總金額每月1%標準計算違約金,本公司將依合約向後
   續接盤之開發商收取。
(5)目前該項目之進度為,本公司已同意泉州豐盛集團與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
   司合作繼續執行開發計畫。
(6)綜上所述,還款來源已可確定且充足,擔保品價值亦高於未收回之應收款項,
   資產保全措施應屬足夠。
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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